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06号)要求,我校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在10月30日前完成。为切实做好此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相关工作,准确反映我校教学工作的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五位一体”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加快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开展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教育主管部门科学预测决策,以及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的内涵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在前两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的数据平台,是根据高校管理的特点,由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学科专业、教师信息、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类,78张数据表格构成,其填报内容比以往更加全面、细化。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等相关资料,吃透需填报数据指标的内涵,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以及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领导,成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机构
1. 成立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云清
副组长:廖永安
成 员:肖志伟 谢罗奇 喻祖国 王先友 王协舟 费俊杰王金斌 李胜群 廖湘阳 钟希余 宁国良 陈长明 肖其森 曾新民 龚曙光 魏晓林 周 勇 裴廷睿 陈旸 罗伟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伟青兼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监督,统一认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各相关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 成立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组 长:廖永安
副组长:喻祖国 廖湘阳 裴廷睿 罗伟青
成 员:谷立平 胡 阳 胡义伟 谭晓朝 杨端光 虞 文 蒋科兵 黄华伟 贺志武 李友芝 简立君 赵 婵 卢其斌 张月朗 熊 毅 谭向军 吴彬彬 刘 纯 胡洪波 何冬丽
及相关职能部门数据采集人员
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数据采集系统的初始化、系统工作模式的建立、系统的维护与测试,数据和文档的采集、分析、审核、归档、录入及上传等工作。
四、明确任务,按时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1. 责任分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已分配到各相关单位,责任单位负责采集,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填报,需要学院(系部)填报的数据、由责任单位下达填报任务,学院(系部)填报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组长负责审核把关。具体任务分解见《湘潭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2. 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9月1日-9月25日)
(1) 各责任单位根据《湘潭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格式要求采集数据,准确理解每张表格的时间要求,特别注意表格中个别数据采集点的特殊时间要求,认真按要求完成数据编号,保证数据编号的唯一性。
(2) 各责任单位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人按照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3) 该系统填报表格中包括基础数据,基础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第一步:9月8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二步:9月12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三步:9月12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2专业在类情况表”;
第四步:9月18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填报“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
第五步:9月25日前,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数据表格同步填报。
(4) 数据采集应先按照《数据表格》填写电子文档,并依电子文档最终稿打印输出和提交,提供的纸质和上传电子文档格式均按《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上报。
(5) 各责任单位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并填写《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和《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文档的最终版。
第二阶段:数据汇总、审核(9月25日-10月15日)
(1) 9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提交到数据采集组,数据采集组接收责任单位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2) 数据采集组对接收的纸质材料将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以及文档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并于9月25日前完成),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接收电子文档。
(3) 数据采集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汇总,10月15日前完成。
(4) 学校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审核。10月15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交学校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核对、上传、备份和提交(10月16日-25日)
(1)责任单位将学校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务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根据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的操作授权自行上传学校审核通过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其他责任单位数据由评估中心录入。
(2)“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最终确认后,10月25日上传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既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评建工作的基础工程,又事关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全校上下都要高度重视这一既具基础性,又具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2. 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本次采集数据内容和形式与往年相比变化很大,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本次采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所有提交数据、表格、文档必须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审核,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全面。数据必须确保安全,实行专人、专机、防病毒。数据采集时应与2015年上报教育部的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
3.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人员应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4. 以采促建,采建结合
客观、准确、全面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建工作、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依据,应遵循实事求是、立足建设的原则,通过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总结学校取得的办学成就,同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整改提高。
六、联系方式
1. 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数据采集工作小组,确定小组负责人及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并将相应信息于9月5日前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58293622。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3.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6. 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表格与指标代码索引
(附件5-6请从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
湘 潭 大 学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