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各单位要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审核重点,认真开展自我检查与评估,找出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湘 潭 大 学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