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已作为重要依据广泛用于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等评价工作。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事宜
1、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已分配到各相关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见《湘潭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2、2020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部分表格,部分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在《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和工作任务分解表中进行了标注。
3、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要求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时间节点,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和提交工作。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4、各责任单位于9月22日前按要求填写《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人员名单》(附件3)将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采集人员名单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根据上报名单在填报系统中分配账号和密码。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数据采集(9月22日— 10月23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填报表格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将准确信息录入系统中。
数据的录入顺序如下图所示:

(二)第二阶段:数据汇总及初审(10月23日—11月23日)
1、10月23日前,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对提交的数据严格审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通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录入、保存并提交,提交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2、11月10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完成对数据的汇总、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
3、11月23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第三阶段:数据审定、上传提交(11月23日—27日)
11月27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负责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数据采集情况,将学校审定的基本状态数据上传提交教育部。
三、归档材料报送
11月27日前,各责任单位由专人负责向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提交审核后的数据表格、《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5)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发至pgb@xtu.edu.cn邮箱。
附件:1. 湘潭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 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3.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人员名单
4.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5.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湘 潭 大 学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