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已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为切实做好评估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审定整改方案和总结报告,部署整改任务;定期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者追责问责。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全体校领导
2.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公室”)负责制订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协调落实、督查、指导整改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整改工作中期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等。整改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副主任: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
成员:校纪委、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处、网络与信息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创业学院院长等。
3.学院(教学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
学院(教学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度安排
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方案制定阶段(2025年5月至8月)。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整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任务。
2.推进落实阶段(2025年9月至2026年5月)。整改办公室按照各二级单位的整改计划以学期为周期进行检查。2026年5月,整改办公室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中期检查,总结评价阶段整改目标实现情况,形成学校整改工作中期检查报告。
3.提高总结阶段(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结合整改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面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形成学校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三、督查评价
为确保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和取得实效,学校建立整改工作督查评价环节。各二级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应加强整改工作的自我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学校以学期为周期对各二级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扛牢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实效。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另发),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3.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各二级单位要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推动发展的“行动指南”,以评促改、以评促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