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5月以来,学校启动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为全面掌握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整改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教学部)自查
学院(教学部)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对照评估专家指出的问题和学校制定的整改措施,全面梳理本学院(教学部)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填写学院(教学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自查情况表(附件1),6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整改办公室(联系人:宋贡湘,联系电话:0731-58293622)。
(二)责任部门自查
各责任部门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结合自身负责的整改任务,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尚未完成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形成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填写自查情况表(附件3),6月25日前报送整改办公室。
(三)学校检查
6月底,学校组织召开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会议(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整改任务,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尚未完成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建议等。整改办公室在各部门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撰写学校的中期自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中期检查是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遵照学校统筹安排,严格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自查。
2.实事求是。认真梳理整改任务和进展,不回避问题,不夸大成效,确保自查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材料完备。
3.按时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4.注重实效。以中期检查为契机,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1.学院(教学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自查表
2.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3.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自查情况表
湘潭大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