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湘大教发〔2019〕2号),2019年1月—11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和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年底接受检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请《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附表中的各责任单位提交中期总结(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总结须结合整改方案中的具体任务逐条撰写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成效,于6月20日前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联系人:谭操,电话:58298887)。正在进行的整改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间与整改措施,确保2019年11月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