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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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宋贡湘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08-28 点击量: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已分配到各相关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见《湘潭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责任单位负责采集,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填报。需要学院(教学部)填报的数据、由责任单位下达填报任务,学院(教学部)采集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828-920

(1) 各责任单位根据《湘潭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要求采集数据,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时间节点。

(2) 各责任单位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人按照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页进行填报。

(3) 该系统填报表格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第一步:95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二步:96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三步:96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第四步:910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填报“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1-8-2科研基地

第五步:920日前,其他的数据表格同步填报。

(4) 各责任单位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分配了填报账号单位直接网上填报,未分配填报账号的单位,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各单位提交的纸质文档和上传的电子文档格式均按《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报,并填写《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和《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4)。

第二阶段:数据汇总、审核(920-1015

(1)  920日前,各责任单位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提交到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了填报账号责任单位通过系统录入、保存数据并提交校级管理用户审核。

(2)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对接收的材料将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以及文档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

3)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对提交的数据严格审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提交学校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41015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完成对数据的汇总、分析、审核

5 1018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交学校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核对、上传、备份和提交(1018-25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学校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再次审核确认1025日前将填报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提交教育部。

、几点说明

1数据采集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假行为,学校上报数据后不得更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等重要依据。

22019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18年相比,增删了部分表格,少数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具体内容在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采集任务分解表中进行了标注。

3、各院(教学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合理、如实填报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往没有收集的数据,需要收集到位,有误的数据要进行修改,不合理的数据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改进,确保我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4、各负责单位请于92日前将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和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 湘潭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3.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5. 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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