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制定了《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湘大教发〔2019〕2号),各单位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实施整改。2019年7月,我中心会同各责任单位开展了整改工作中期总结。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我校工作部署,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原则上应在2019年11月前完成,形成学校整改工作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对一年内不能完成的整改任务,应列入学校或部门(院部)的规划或工作计划,分阶段完成。
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整改内容与措施等,结合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提炼、科学总结,重点归纳总结整改工作中的特色措施与做法、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及工作亮点,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向我中心提交整改工作总结,并积极参与学校整改工作报告的讨论修改。
联系人:宋贡湘(电话:58293622)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