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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宋贡湘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3-13 点击量:

湘大教发〔2018〕7号

关于印发《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湘             

                                                   2018313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811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了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全面总结教学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组织机构

审核评估是全校性系统工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校、院(系部)两级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湘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云清

副组长:周益春 廖永安

员:高协平 宁建民 刘长庚 董康明 郑赤建  黄竹青 刘建平 刘长青 戴飞军

责:全面领导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审核评估相关政策措施,部署指导学校审核评估有关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数据材料组、自评报告组、宣传报道组、环境条件保障组。

1.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任:廖永安

副主任:胡义伟 喻祖国

员:陈 齐绍平 刘稳丰 谢罗奇 王金斌  李胜群 王协舟 钟希余 曾新民 冯银耕 龚曙光 魏晓林 裴廷睿 张高峰

责: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拟定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迎接专家进校考察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评建工作;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分析研究、指导协调、材料审核等,定期检查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做好评估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各项工作的安排与协调。

2. 数据材料组

    组长:廖永安

    副组长:喻祖国

    责任领导:易臣何 王广林  田良富  谭晓朝  张普 虞文 蒋科兵 黄华伟 贺志武 毛章勇  简立君 周润其 张月朗    谭向军 吴彬彬    胡洪波   罗伟青  

     牵头单位常驻工作人员:何冬丽 孙清平 许红军  陈  高元琪  韩雪

     其他工作人员:赵家文 李义贝    苏旭霞  邹娟  唐琳娟    汤飞   曾玄 刘文祥 宋贡湘 马力晖

责: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审核、录入等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责任单位负责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牵头单位按时、按标准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学校支撑材料的编制与建档工作,并编制《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准备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案头材料。

专家工作案头材料责任单位:

教务处:负责提供《校历》《课表》《作息时间表》《学生名册》《试卷汇总清单》《毕业论文(设计)汇总清单》《实习基地一览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规章制度汇编》等。

人事处:负责提供《专任教师名册》《外聘教师名册》《学院(系部)设置一览表》《职能部门组织机构设置一览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提供《就业单位一览表》。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负责提供《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

3. 自评报告组

长:廖永安

长:胡义伟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责:依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支撑材料,负责组织撰写《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湘潭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提交学校审核;撰写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汇报材料和校领导讲话稿。

《自评报告》撰写组分工:

1)总撰稿人:宋德发

2)总协调人:陈兆彬

3)项目负责人:

定位与目标:黄华伟  陶永峰

师资队伍:王广林  毛章勇  

教学资源:张  

培养过程:岳慧君

学生发展:田良富    

质量保障:陈兆彬

自选特色项目:宋德发

协作单位:任务分解表中的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其负责的审核要素和要点内容,并结合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撰写篇幅适中的文字材料并统计相关数据,提交给相应项目负责人。

4. 宣传报道组

长:刘建平

副组长:齐绍平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校友会办公室

责:负责制订审核评估宣传工作计划,宣传发动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校园评建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编制《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师手册》《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生手册》等审核评估宣传材料;开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典型事件与人物的宣传,提升学校的影响;负责学校网页数据的更新,督促各二级单位更新网页内容,保证校园网络的畅通;负责评建工作期间影像的记录和保存工作等。

5. 环境条件保障组

  长:宁建民

组长:冯银耕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责: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等工作;负责教学楼、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的检查、清洁、维修工作,建设文明、优美校园环境。

(二)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

各学院(系部)成立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人,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各学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为审核评估工作总联络人。

各学院(系部)应将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组名单(含本单位数据和材料责任人)于2018315日前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58293622,联系人:何冬丽)。

三、工作进度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71月至20183月)

各单位应在2017年下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动员,传达学校部署安排,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评估文件,并结合自评专家反馈意见,准确理解、掌握审核评估的各项审核要点和要求,把审核评估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之中,形成人人知晓评估、人人支持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良好氛围。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711月至20186月)

1. 加强教学问题整改。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系部)和各专业要根据审核评估指标要求,重点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学院(系部)要全面落实学校对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针对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规章制度、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狠抓整改落实,做到持续改进。同时,应完整保存教学资料和档案。

2. 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各单位要将迎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到各责任人。要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一览表》(见附件1)的要求,建立评估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各学院(系部)的材料必须能够支撑相应职能部(处)的材料,各职能部(处)的材料必须能够支撑学校的支撑材料。各单位应按照统一格式建立目录(见附件2)。2018430日前,各牵头单位应将有关责任单位的支撑材料汇总并编制目录后,提交学校数据材料组,并根据其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630日前,各支撑材料责任单位应将所有相关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3. 撰写学校《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组应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全面总结学校目标定位、办学理念、政策措施和培养效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篇幅),总结凝练特色项目。可进行封闭式集中撰写和讨论,于2018530日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

5.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定期检查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工作质量。根据评建要求,组织专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评建情况、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等评建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改进阶段(20186月至11月)

1. 制定《迎接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2. 召开学校迎评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后期工作。对迎评工作全过程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3. 采集、上报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湘潭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进一步充实、完善支撑材料。

4. 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的修改,撰写《湘潭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学校研究后定稿、付印、上报。

5. 完成其他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四)专家考察阶段(201811月)

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近三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查阅材料、深度访谈、听课看课、校内外考察走访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学校,并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五)总结整改阶段(201811月至201911月)

省教育厅将《审核评估报告》反馈学校后,学校根据《审核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切实开展整改工作。在专家组离校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方案;专家评估考察结束1年时,向省教育厅递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审核评估是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关系到学校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契机,强化人才培养和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认真开展自评自建,持续改进本科教学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与学校签订责任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核评估的各项任务。

2. 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审核评估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迎评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做到领导牵头、职责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学校将实行相应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自评问题整改落实、迎评材料提供收集、专家现场考察反馈情况等工作完成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完成不好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并在2018年学院(系部)教学业绩津贴总量核算时,进行相应地上浮或下调2%5%的系数处理。

3. 全员参与,认真对待。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对照审核评估的要求,以平常心、正常态,学习心、开放态,积极投身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育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2.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样式)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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