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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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 来源:湘潭大学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 : 2018-05-09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湘大教发[2018]7号),推动评建工作的进程,学校决定对各学院的评建工作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教学院长情况介绍:

1、评建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概述。

2、对照评估指标情况分析,后续工作计划、任务分工、进度安排情况。

3、学院(系部)理论(实验)教学督导、评价、反馈、改进工作开展情况。

4、学院(系部)试卷、论文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5、2018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每个院系抽查15人左右,具体学生另行通知)。

6、学院(系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自查自建情况。

(二)督查小组查阅材料:

1、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制度与文件。

2、学院(系部)评建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学院动员会议、专题会议、员工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的原始记录。

3、学院(系部)理论(实验)教学督导、评价、反馈、改进工作原始记录。

4、学院(系部)近三学年试卷自查工作开展的原始记录。

5、学院(系部)近三学年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开展的原始记录。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校督查人员分成若干个督查小组,督查小组人员到各学院(系部)实地督查。

2、4月25日-4月30日,各督查小组与所负责学院联系确定到学院督查的具体时间,5月8-10日完成督查工作。

3、督查结束后,各小组将督查的情况汇总后交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18年4月18日

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工作分工

(一)文科大组

第一小组

负责院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商学院、历史系、体育教学部

人员:陈兆彬、曹艳芝、范正君、李军华、黎玉娥

第二小组

负责院系部: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艺术学院

人员:谭晓朝、余新民、石刚强、赵荣国、谭 操

(二)理工大组

第一小组

负责院系部: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人员:喻祖国、瞿纪万、张仲模、王 婷、何冬丽

第二小组

负责院系部:环境与资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人员:胡义伟、董承明、周良德、齐红蕊、肖虎程

二、督查模式

第一阶段:各小组(5人)听取学院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了解,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文科1组

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系

商学院

历史系

体育教学部

时间

8日上午10:30-12:00

9日上午8:30-10:00

9日上午10:10-11:40

9日下午2:30-4:00

9日下午4:10-5:40

文科2组

单位

文学与新闻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艺术学院

时间

9日上午10:00-11:40

9日上午8:30-10:00

10日上午8:30-10:00

10日下午2:30-4:00

10日下午4:10-5:40

理工1组

单位

化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时间

9日上午8:30-10:00

9日上午10:10-11:40

9日下午2:30-4:00

11日上午10:00-11:30

10日下午4:10-5:40

理工2组

单位

环境与资源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化工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时间

9日上午8:30-10:00

9日下午2:30-4:00

9日下午4:10-5:40

10日上午10:10-11:40

10日下午2:30-4:00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完成后,各督查小组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团专家查阅院系相关工作原始材料。

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督查工作完成后,分院系形成督查工作情况小结,作为院系年底评建督导工作津贴分配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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