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我校将于2018年11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需要提前2个月完成,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已分配到各相关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见《湘潭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责任单位负责采集,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填报。需要学院(系部)填报的数据、由责任单位下达填报任务,学院(系部)采集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二、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6月15日-7月10日)
(1)各责任单位根据《湘潭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要求采集数据,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时间节点。
(2)各责任单位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人按照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页进行填报。没有分配账号的责任单位直接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5)中复制表格填报。
(3)该系统填报表格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第一步:6月20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二步:6月25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三步:6月25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第四步:6月30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填报“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
第五步:7月10日前,其他的数据表格同步填报。
(4)各责任单位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分配了填报账号的单位直接网上填报,未分配填报账号的单位,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档。各单位提交的纸质文档和上传的电子文档格式均按《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报,并填写《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和《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4)。
第二阶段:数据汇总、审核(7月10日-9月10日)
(1) 7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提交到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分配了填报账号的责任单位通过系统录入、保存数据并提交校级管理用户审核。
(2)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对接收的材料将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以及文档格式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
(3)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对提交的数据严格审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提交学校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下述表格因有关数据生成时间滞后的原因可在9月10日前进行补充完善: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补充7-8月新增人员信息,6-1学生数量基本情况表、6-3-1近一届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表、6-3-2本科生(境外)情况表、6-3-3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表、6-3-4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表补充录取报到信息,6-5-1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表、6-5-2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表补充截止8月31日的就业信息,6-6本科生学习成效表补充四六级累计通过率等信息。
(4)9月15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完成对数据的汇总、分析、审核。
(5) 9月20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交学校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核对、上传、备份和提交(9月20日-25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学校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再次审核确认,于9月25日前将填报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提交教育部。
三、几点要求
1、数据采集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学校上报数据后不得更改。2018年上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特别是今年11月份我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审核、考察的重要依据。
2、2018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部分表格,少数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具体内容在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采集任务分解表中进行了标注。
3、从2017年我校上报国家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分析情况看,少数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不合理、甚至明显有误。因此各院(系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合理、如实填报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往没有收集的数据,需要收集到位,有误和不合理的数据要进行调整,确保我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4、各负责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和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3.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5也可以从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
湘潭大学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