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办 〔2024〕 1号)
各职能部门: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办公室(简称自评办)特制定了《部门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撰写指导》(见附件)。请各部门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建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各责任部门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负责组织撰写、汇总整理相关部分的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协助部门撰写的材料提交给责任部门),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自评办。电子档请发至邮箱pgb@xtu.edu.cn,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办公室(A217),联系人:宋贡湘,电话:58293622。
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附件:部门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撰写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