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办 〔2024〕2号)
各学院(教学部):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办公室(简称自评办)特制定了《学院(教学部)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撰写指导》(见附件),请学院(教学部)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电子档发至邮箱pgb@xtu.edu.cn,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办公室(A217),联系人:宋贡湘,电话:58293622。
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学院(教学部)自查总结及自建方案撰写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