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教学部)本科教育教学
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自评办 〔2024〕 5号)
各学院(教学部):
为检验前期自评自建工作成效,学校将成立自评工作检查组对学院(教学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进行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中旬。
二、检查组
检查组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评估专家、校督导团成员组成。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审读《自评报告》;听取学院(教学部)主要负责人PPT汇报(要求详见附件1);现场检查材料,主要包含基本材料、教学档案、《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引导性材料(详见附件2)。
附件: 1.学院(教学部)工作汇报要求
2.现场检查材料清单
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